各党支部:
按照市委安排部署,结合单位实际,党委决定成立公司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其成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白应周(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袁文革(党委委员、总经理)
副组长:周存荣(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何万里(副总经理)
高元昌(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成员:郑心保、刘卓毅、吴海乐、杜红卫、陈涛、李志峰、朱亚国、孙瑜、李诗伟、陈朝东、杨中明、王敏、尹海雄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周存荣(兼)
成员:陈小柳、尹海雄、李文坤、林作亮
三、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公司党委的决策部署,领导和指导公司活动开展。
2、决定本单位重大活动事项,向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请示汇报工作。
3、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公司活动进展情况,研究遇到的重要问题。
4、部署并推进活动开展,确保活动健康,有序进行。
5、全程督导各支部的教育实践活动。
6、配合市委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开展各项督导工作。
7、完成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办公室工作职责
1、主要负责公司教育实践活动的日常工作。
2、配合省委教育实践活动联络指导组做好联系点有关工作。
3、负责与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和第十督导组联系和沟通,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工作。
4、制定公司活动实践方案,工作流程,协调活动开展收集活动情况,汇总材料报告,分发学习文件资料等。
5、掌握并综合活动动态,向公司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
6、编辑活动简报,充分发挥供水内刊、局域网的作用,开设学习专栏,布置宣传栏,及时报道宣传活动的进展情况、重要动态等。
7、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共海南天涯水业(集团)公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