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2年7月1日起,我国已经开始强制执行最新饮用水标准,向世界上最严的水质标准——欧盟水质标准看齐。回顾历史,我国制定标准上,得到一定的飞跃。现汇总如下:
建国初期,环境污染较小,监测技术相对落后。在1956年,中国实施第一个饮用水水质标准,,当时检测项目只有15项指标,主要是感官状物理性指标与微生物指标。
1976年,检测指标增加至23项,加入重金属指标项目。
1985年,卫生部结合我国国情,吸取WHO和发达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先进部分,指标增加至35项。首次把与人体健康有关的有机物限值列入其中,并且以国家强制性卫生标准颁布,增加了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法律效力。
2006年,制定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指标项目增加至106项。有42项常规项目,64项非常规项目。大幅增加了有机物、微生物、消毒副产物指标,体现了对农药、微生物以及消毒和消毒副产物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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