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星消息(信息员 王楠) 从
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已经实行抄表收费到户的居民用户,基础水量定为每月8吨/户,居民生活用水量每户每月8吨及以下的,价格由1.70元/吨调整为2.50元/吨;用水量每月超过基础水量部分,价格为5.00元/吨。城市供水价格中污水处理价格不纳入计算阶梯式计量水价的加价基数。尚未实行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暂按2.50元/吨执行。
这次调价对水价进行了简化分类,将工业、行政事业、经营服务行业、基建类用水类别合并,价格统一调整为3.70元/吨。将绿化用水、各类学校(幼儿园、中小学、大中专院校)生活用水合并,价格统一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特种行业用水价格调整为16.0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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