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社
澳门特区推动构建节水型社会工作小组表示,澳门自2011年1月1日起将实行新自来水价格机制,通过执行阶梯水价收费促进社会各界节水。
根据这一价格机制,澳门特区的水价收费将分为“家居用水”和“非家居用水”,以每两个月为一期计算。其中,“家居用水”分为三个阶梯,前28立方米收费为每立方米4.35元(澳门元,下同),第29至56立方米为每立方米4.83元,其后每立方米为5.27元。
“非家居用水”又分为“一般非家居用水”和“特种用水”。后者的用户包括博彩业、酒店、蒸气浴室、建筑用水及临时用水,价格分别为每立方米5.27元和5.8元。
而澳门现行水价一律为每立方米4.39元。
推动构建节水型社会工作小组组长、澳门特区政府港务局局长黄穗文表示,新水价机制实施后,以目前家居用水量计算,大约六成家居用户水费将下调或不受影响,其余家居用户超过九成增幅不超过5%。
推动构建节水型社会工作小组表示,新自来水价格机制采取阶梯水价和分类水价相结合的模式,有利于在保障居民基本用水权的同时,通过经济手段推动各界节约用水,逐步体现“用者自付”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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