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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4-03-06 10:31    来源: 未知

  

 

 

 

 

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各工委,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市属企事业单位、省驻三亚各单位党组(党委):

《三亚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

              20142

 

 

 

 

 

三亚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安排部署和《海南省第二批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我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一、范围和对象

全市各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具体包括:市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市委工作部门、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府工作部门、政协机关;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人民团体领导班子和机关;市直属企事业单位;区镇领导班子和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市派驻区镇的基层单位;党组织关系隶属区镇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关系隶属市的省驻市单位;社区、农村、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尚未参加第一批活动的其他单位和组织。我市教育实践活动以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全体党员参加,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教育实践活动,注重抓好区镇、村、社区等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基层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

市委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政府党组、市政协党组分别单独开展活动,市级党员领导干部分别参加市委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政府党组、市政协党组的活动。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既要以领导干部身份参加所在领导班子的教育实践活动,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活动。

对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要灵活采取符合实际的方式方法开展活动,确保活动全覆盖。对党外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应邀请他们参加活动、提出意见,但原则上不提硬性要求。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及督导组成员在派出单位参加活动。

二、总体要求

我市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意见》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更加注重发挥群众积极性,更加强化问题导向,更加注重严格要求,更加注重衔接带动,更加注重分类指导,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使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三、重点任务

我市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是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不放,集中解决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同时,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把改进作风的要求真正落实到基层,真正让群众受益。

(一)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

在着力解决带有共性“四风”问题的同时,不同地方、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四风”突出问题。

市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解决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轻视基层基础工作,对基层政权建设重视不够;土地利用不规范、利用效率不高;群众观念淡化,宗旨意识不强;超标配备车辆、公车私用、多头占房、公款吃喝;讲待遇、讲规格、要面子、超标接待等问题。

市直属单位重点解决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各自为战,追求利益部门化;服务意识差、对群众疾苦麻木不仁;工作“中梗阻”,对上级交代的任务顶着不办,对群众要办的事项拖着不办;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等问题。

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以及服务行业重点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监管不严、执法不严、对社会乱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执法不公,搞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

区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解决身在基层,心不在基层;得过且过、遇到矛盾绕着走;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对群众态度恶劣;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问题。

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重点解决改革创新、做大做强意识差,发展后劲不足,服务不用心不到位等问题。

村、社区重点解决软弱涣散;服务群众意识不强、群众工作能力不足;与民争利、惠民政策缩水走样、贪占征地补偿款和各项惠民资金;宗派宗族思想严重、拉帮结派、帮亲帮故不帮理等问题。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重点解决党员意识淡薄、党组织凝聚力不强、不主动作为等问题。

(二)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坚持为民利民便民,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切实落实各项民生政策。一是解决群众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交通等方面的基本需求问题;解决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征地拆迁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解决与民争利的问题。二是在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时,尽可能照顾本市动迁居民的切身利益,广泛倾听、准确把握百姓的利益诉求,细致耐心地做好思想工作和政策解释,有针对性地做好被动迁群众中的带头人的工作,使项目动拆迁得到受益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三是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完善定期下访、定期接访、及时阅处群众来信等工作制度,积极化解信访积案,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让群众增强安全感、提高满意度,切身感受社会公平正义。

(三)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加强和改进区镇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建立和完善便民服务中心、党员服务中心,推广一站式服务、党员承诺践诺、党员志愿服务、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等做法,提升服务群众的功能和水平。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建立稳定的基层组织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制度,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

   (四)组织开展和深化八个专项工作

一是全面深化改革,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三次全会通过的《三亚市20142015年改革事项》,明确发展方向,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政策环境,突破产业发展瓶颈;完善设施、政策,推进园区开发建设;加快项目建设,打牢产业发展基础;加强政府监管,规范市场环境;激发企业活力,发挥企业主体作用。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结合撤镇设区工作,下放城市管理权,强化属地的管理作用和力量。加快完善数字城管系统并尽快全面投入使用。推进社区的网格化管理,全面提升社区服务管理能力。加强执法队伍培训和管理,提高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水平。突出重点问题的专项整治,持续开展禁赌、禁毒,打击“两抢一盗”、“铁锤行动”、道路交通整治等专项行动,力争2014年底,违建态势得到遏制,道路交通有序畅通,旅游环境更优化,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是优化审批流程,推动行政审批放权提速。结合撤镇设区工作,以海棠湾、崖城为试点,加大权限下放力度。依托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规范审批流程、严格审批时限,落实审批责任。积极推进全流程网上审批平台建设,力争50%的审批事项实现全流程网上审批。落实建设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全面完成重点项目并联审批机制建设,铺开实施受理容缺制,超时默许制和联合审批缺席默认制,导入可视化监管和回溯系统,定期通报建设项目联审情况。

四是深化城乡统筹,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在中心城区以及海棠湾、亚龙湾开发区,以城中村、城边村改造和风情小镇建设为抓手,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推动旧城改造,启动城边村的整片改造,注重完善市政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功能,培育产业发展,引导和帮助当地居民提升自有物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加快推进新农村综合改造,按照“七个一体化”的要求配置公共服务要素。加强农村规划建设管理,提升农村建房规划报建的便利化程度,引导农民依法报建。

五是建设美丽乡村,营造健康舒适的人居环境。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工作“三级”管理体系(村委会-村委会管村民小组-村小组管农户),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充实环卫力量。结合“文明大行动”活动、认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建立健全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实现村(居)委会便民服务站全覆盖。力争到2014年底,全市农村生活环境明显改善,村民文明卫生意识明显增强,村容村貌焕然一新。

六是深化“民生体验”活动,打造服务型政府。推动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到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了解群众疾苦和诉求,收集有关改善民生和加强城市管理的意见和建议,自觉创新工作方法,真正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积极为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建言献策。

七是加强基层党建,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党建工作标准化的要求,着力创新组织设置,打造过硬队伍,健全服务机制,完善激励保障,建设活动场所,推进基层党组织功能转型,提高基层党组织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能力水平。

八是改进作风建设,促进干部作风明显好转。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在全市兴起密切联系群众和求真务实之风,坚决抵制“四风”。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强化政府工作督查,特别是抓好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跟踪督办,进一步完善政府绩效考评工作,落实各项问责制度,整治“庸懒散奢贪”现象。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把更多的财力、物力用在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上。

四、方法步骤

坚持教育实践并重,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我市教育实践活动分为3个环节,不分阶段、不搞转段,重点抓好9个步骤。

(一)第一环节: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1.动员部署

2月中旬,市委召开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并对相关成员进行培训。2月底前,市直各单位也要召开动员大会。各单位活动实施方案、动员会方案、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动员会讲话稿送督导组审阅。

2.结合实际抓好学习教育

市直属以上单位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必读篇目,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报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等系列禁令、《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学习省市第六次党代会报告、省委和市委领导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一系列讲话、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二十条规定等文件资料,开展好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加强党的组织纪律教育。领导班子集中学习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天;党员集中学习讨论不少于20个学时。

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重点学习以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论述指示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干部读本,可采取观看专题片、案例教育、“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等方式进行学习,学习时间不作硬性要求。对文化程度低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和流动党员,可采取帮学、送学和寄送学习资料等方式组织好学习,确保全覆盖。

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吴春忠、牛开成、周经发、王才发等基层优秀典型的先进事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学习教育的效果。

3.广泛征求意见

1)督导组通过民主评议、面上个别谈话等形式,对市直以上单位的领导班子、班子成员作风建设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各单位通过调研,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发放征求意见表,开设意见箱、邮箱和热线等方式,听取党员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班子、党员干部存在“四风”问题的意见。注意运用“背对背”的方式听取意见,重视来信、来访等送上门的意见,防止互相征求意见“公文旅行”、“函来函往”,防止“一窝蜂”下基层、重复征求意见。

2)各单位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按“四风”进行汇总分类,注意从工作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中折射、挖掘出“四风”问题,及时向班子和党员反馈。

(二)第二环节: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4.在找准找实突出问题基础上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1)每个党组织、每名党员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四面镜子”,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认真查找“四风”问题具体表现。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中央系列禁令规定进行检查,乡镇、村(社区)还要对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进行检查。

2)市级领导和法检“两院”的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市直属单位和区镇的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逐一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逐项作出详细说明;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入手,结合个人成长经历和具体事例剖析思想根源;提出看得见、能操作、可检查的整改措施。

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全程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初稿形成后,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修改意见。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审阅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审阅市委常委、市法检“两长”的对照检查材料,市人大、政府、政协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审阅本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后报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审阅。班子和个人的对照检查材料送各级督导组审阅。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对照检查材料报省委书记审阅;市委班子、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对照检查材料报省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阅。

其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可不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但要形成简要自查材料,逐一列出“四风”问题具体表现、典型事例,提出整改措施。党组织和主要负责同志自查材料报上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审阅,党员干部自查材料报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审阅。

5.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或专题组织生活会

1)市级领导班子、法检“两院”的领导班子,市直属单位和区镇的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市级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安排在5月上中旬召开,会期一般不少于1天;其他单位的民主生活会一般不少于半天。在不同班子中任职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其所任职的每个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其他基层党组织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都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党组织的专题组织生活会,要邀请服务对象代表参加。

2)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各单位党委(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方案送各级督导组审阅。督导组向各单位党组织通报掌握的班子建设情况、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会同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进行个别谈话提醒。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同班子其他成员逐个进行谈心,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有条件的,还应与分管单位和内设机构的负责同志进行谈心,听取意见建议。谈心谈话必须真诚以待、谈开谈透,就相互批评意见在会前达成共识。

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前,党支部向每名党员反馈掌握的意见建议,指出存在问题。党支部书记与党员、党员与党员之间也要开展开诚布公的谈心。

3)专题民主生活会中,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襟怀坦白,勇于查短板、亮缺点,深入剖析思想根源;相互批评要坚持原则,坦诚相见,真诚帮助同志,做到红红脸、出出汗、加加油、鼓鼓劲,不走过场。

市委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可先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政协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之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参照市委常委会分别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市法检“两长”分别参加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可适当扩大列席范围,市委常委会、政府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可邀请不是党员的副市长,部分市委工作部门、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以及“两代表一委员”列席;各单位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可邀请本单位中层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列席。市督导组派员全程列席各单位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督导组组长在会后作点评。

4)专题民主生活会后,督导组对各单位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并向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反馈。督导组会同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进行评价,并向个人单独反馈。对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不到位、民主生活会未达到预期效果的,要促其改正。

专题组织生活会中,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名党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会后,支部书记对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评价、反馈。各级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6.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

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会议,通报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重点通报听取意见、查找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市委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会可合并召开。

(三)第三环节: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7.制定并落实整改方案

1)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的领导班子要以对照检查材料为依据,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方案要按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列出整治“四风”、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整改措施;对上级党委确定的整改任务,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列出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整治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侵占群众利益行为的具体措施,做到整改目标、具体措施、时限要求、责任分工、检查评估、监督问责“六明确”,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主持整改方案的制定,整改方案形成后送督导组审阅把关。

领导干部依据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制定个人整改措施,审阅程序参照对照检查材料审阅程序。其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也要根据简要自查材料制定简要整改计划,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审阅程序参照简要自查材料审阅程序。

2)整改方案、简要整改计划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市级领导班子的整改方案,可通过书面通报形式向市直属单位、区镇班子以及“两代表一委员”、党员群众代表公示;其他单位的整改方案、简要整改计划可通过在办公区域醒目位置张贴、在局域网公布等形式,向干部职工、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等公示。也可采取媒体公示的办法,接受社会监督。

3)主动积极抓整改。各活动单位从活动一开始就坚持边学边查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把整改任务与需要上级班子帮助解决的问题衔接起来,通过以上带下、以下促上,把改进作风的要求落实到基层,让群众满意。要对照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的一系列禁令要求,认真抓好整改,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

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抓整改;其他领导分工负责,推动落实。整改方案、简要整改计划的落实情况,每半个月要在公示范围内予以公布,自觉接受群众评价和监督。

    8.强化正风肃纪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严格管理干部,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对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进行严肃查处。结合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或组织处理。

   9.制定并落实制度建设计划

制度建设计划要明确作风建设制度废、改、立工作的具体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市级领导班子重点规范领导干部出差、出访、休假、公务用车、住房和职务报销等制度,建立完善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处理、改进政绩考核工作、从严管理干部、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等制度。市直属各单位特别是执法监管部门、窗口单位围绕提高执行力、完善政务公开、提供优质服务等方面建章立制。区镇重点完善规范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落实惠民政策等方面制度。

制度建设要注意承接好、贯彻好中央和省委已经出台和将要出台的有关禁令和制度规定,及时出台配套办法,做到配套衔接、切实可行、管用长效,防止简单照搬照抄、重复建设。同时要强化各项制度的执行,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

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全程主持制度建设计划的制定。制度建设计划报督导组审阅。市委领导班子的制度建设计划还要报省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教育实践活动基本完成时,各活动单位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适时召开总结大会,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并讲话,督导组组长讲话,对活动进行评价。总结大会结束时,督导组对各活动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并将评议情况向市委反馈。

五、分级分类指导

(一)有序推进。我市教育实践活动大体安排8个月时间,20149月基本完成。具体到每个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采取统一部署、梯次展开、压茬进行的办法,市级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先行一步,村、社区及其他基层组织依次推进。各活动单位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根据实际灵活把握活动节奏,不赶时间、不比进度。

(二)注重分类实施。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确保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成效。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是解决“四风”问题、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委系列禁令,让群众看到党风政风的明显转变。处级以下单位和基层组织重点是突出服务群众这个着力点,运用驻村联户、结对帮扶等有效载体,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中受教育、转作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注重采取小型、业余、分散的方式开展活动。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要采用送学上门等方式开展活动。

(三)发挥行业系统指导作用。实行以行业管理为主的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等单位,要主动与区镇党(工)委沟通协调,发挥条条指导作用,通过派员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下联动抓整改等方式,加强对本系统下属单位开展活动的指导。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社会组织党工委也要指导本系统所属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

六、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市委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在市委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教育实践活动的日常工作。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要分别制定好市四套班子活动实施方案,确保市委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政府党组、市政协党组独立开展好活动。市直各党委(党组)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各区镇党(工)委在抓好班子自身的活动同时,负责组织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教育实践活动。各活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谋划推进活动,对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市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市直单位主要领导也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基层联系点,亲自下联系点指导工作、解决问题。

(二)加强督促检查。市委派出督导组,全程加强指导。各区工委、各镇党委、以及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等下属单位较多的市直单位,也要抽调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党务工作的同志组成督导组,加强对所属单位党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督促检查,确保督导工作无死角。督导组要始终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沉下去面对面开展工作,有效传导压力,督促抓好每个环节各项任务落实,特别要抓好群众意见收集反馈、领导干部谈心交心、对照检查材料审核、专题民主生活会点评等工作,保证活动质量,决不降格以求。

(三)坚持开门搞活动。请群众全程参与教育实践活动,做到征求意见的渠道要打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要通报、整改方案和专项整治方案要公示、整改成效要请群众评判,让群众及时掌握情况,提高活动透明度,增强活动效果。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作用,总结推广经验做法,重点宣传整治“四风”、为民办实事好事的成效,深入宣传我省基层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及时曝光反面典型,揭短亮丑,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同时,做好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工作,形成教育实践活动的理论成果。

(五)抓好统筹兼顾。各单位要正确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完成业务工作目标的一致性,妥善处理工作与活动的关系,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兼顾、合理安排。通过努力,真正把开展活动落实到服务群众上来,落实到解决突出问题上来,落实到推动三亚科学发展、绿色崛起上来,促进三亚各项事业迈上新台阶。

各活动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活动具体实施方案,送市委督导组审阅后报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附件:三亚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单位

 

 

 

 

 

 

附件

 

三亚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单位

 

市级领导班子

    市委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政府党组、市政协党组

二、市委工作部门

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办公室(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机要局、市委保密办、市台办、市接待办)、市委组织部(党建巡回办)、市委老干部局、市委宣传部(市外宣办、市文明办)、市委统战部(市台联)、市委政法委(市委610办、市委维稳办、市综治办)、市编办、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农工委

三、市人大、政协机关

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

四、市政府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政策研究室、市信访局、市法制办、市档案局、市口岸办、市驻京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企业投资服务中心、市物价局、市粮食局)、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市商务综合执法支队)、市教育局(高校工委、市第一中学、教师进修学校、实验中学)、市民宗委、市民政局(市双拥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会计管理中心、农业综合开发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开发局、社会保险事业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交通局(道路运输管理处)、市农业局(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市畜牧兽医局、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市国际文化交流中心、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市卫生局(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红十字会)、市审计局、市外事侨务办、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水务局(市三防办、大隆水利工程管理局)、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市规划局、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市园林环卫管理局、市爱卫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市旅游质监所<旅游稽查支队>)、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人防办

    五、市属事业单位

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三亚日报社、史志办、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地震局、市科技工业发展委员会、三亚广播电视台、市南繁科学技术研究院、市供销合作社、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市土地储备开发中心

六、市审判、检察机关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城郊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城郊人民检察院)

七、工商联、人民团体

市工商联(总商会)、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市文联、市侨联、市社科联

八、市管企业

三亚港务局、市天涯海角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海南天涯水业(集团)公司、三亚大小洞天发展有限公司、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市天涯国际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海棠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市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市鹿回头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九、垂直、双管单位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三亚工商行政管理局、三亚国家税务局、三亚地方税务局(三亚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征稽局)、三亚邮政局、三亚气象局、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三亚烟草专卖局、农垦三亚办事处、省药品检验三亚分所、国家统计局三亚调查队

十、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

河东区工委管委、河西区工委管委、市南山管委办、海棠湾工委管委

十一、镇

海棠湾镇、吉阳镇(亚龙湾工委管委)、凤凰镇、天涯镇、崖城镇(创意产业园工委管委)、育才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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